基金名稱 柏瑞日本多重資產基金AH不配息(美元)
基金公司柏瑞投信
成立日期 2025年8月20日 基金經理人 方定宇
基金規模 14.99億元(台幣) (2025/08/31) 成立時規模 47,060千元(美元)
基金類型 多重資產型 保管銀行 中國信託銀行
單筆最低申購 300元 定時定額
計價幣別 美元
最高手續費(%) 3.0000 買回手續費率(%)
最高管理年費(%) 1.7000 最高保管費(%) 0.2700
主要投資區域 日本 風險報酬等級 RR3
投資區域 日本 基金評等
基金統編 00603076S 配息頻率
備註 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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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標的 1.本基金投資區域範圍涵蓋全球, 包括中華民國及外國有價證券。2.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六個月後:(1)投資於國內外之股票(含承銷股票、特別股及存託憑證)、債券(含其他固定收益證券)、基金受益憑證(含指數股票型基金、槓桿、反向及商品指數股票型基金)、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REITs)及經金管會核准得投資項目之資產等任一資產種類之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含);投資於日本之有價證券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前述「日本之有價證券」,包括:A.於日本證券交易所交易或於日本註冊之企業所發行而於外國證券交易所、經金管會核准之店頭市場交易之股票(含承銷股票、特別股)、存託憑證、參與憑證、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REITs)、封閉式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及追蹤、模擬或複製標的指數表現之指數股票型基金(包括槓桿、反向及商品指數股票型基金)、認購(售)權證或認股權憑證,及於外國證券交易市場交易且依彭博資訊(Bloomberg)系統顯示,該參與憑證之發行人之最終母國風險屬於日本者;或B.由日本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或由日本以外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而於日本掛牌或交易之債券;或C.該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包括指數股票型基金、槓桿、反向及商品指數股票型基金)之主要投資國家為日本者;或D.依據彭博資訊(Bloomberg)系統顯示,該有價證券所承擔之國家風險(Country of Risk)為日本者。(2)投資所在國或地區之國家主權評等未達公開說明書所列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等級者,投資該國家或地區之政府債券及其他債券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三十。(3)本基金得投資非投資等級債券,惟投資非投資等級債券之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十,本基金原持有之債券,日後若因信用評等調整,致本基金整體資產投資組合不符合本目所定投資比例限制者,經理公司應於前開事由發生日起三個月內採取適當處置,以符合前述投資比例限制;除投資於前述非投資等級債券外,本基金所投資債券之信用評等應符合金管會所規定之信用評等等級以上。
銷售機構 中租投顧,鉅亨投顧,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凱基(原:萬泰)商業銀行,板信商業銀行,聯邦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連線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遠東國際商業銀行,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附註: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註7: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