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 (2932)富達永續減碳商機多重資產收益基金A(避險)(CNY)(月配)(配現)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或收益平準金
基金公司富達投信
成立日期 2022年6月24日 基金經理人 翁林瑋
基金規模 5,401千元(台幣) (2024/03/31) 成立時規模 780千元(人民幣)
基金類型 股票債券平衡型跨國投資型 保管銀行 台北富邦銀行
單筆最低申購 2,000元 定時定額 N/A
計價幣別 人民幣
最高手續費(%) 3.0000 買回手續費率(%) 本基金買回費用(含受益人進行短線交易部分)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一,現行買回費用為零。
最高管理年費(%) 1.8000 最高保管費(%) 0.2600
主要投資區域 全球 風險報酬等級 RR3
投資區域 全球 基金評等
基金統編 88267382K 配息頻率
備註 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文件下載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簡式公開說明書 / 短線交易規定 / 基金月報
投資標的 投資於永續減碳相關概念之有價證券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含);前述所謂「永續相關概念之有價證券」及「永續減碳相關概念之有價證券」是指符合下列定義之標的: (1)「永續相關概念之有價證券」係指該有價證券之公司、企業或發行人符合下列MSCI ESG評級,若該發行人無MSCI ESG評級,則需符合富達永續發展評級C級以上:i.依MSCI 年度市場分類評審為已開發市場發行人,其於MSCI ESG 評級為BBB級以上。 ii.依MSCI 年度市場分類評審為新興市場發行人,其於MSCI ESG 評級為BB級以上。關於前述MSCI ESG評級及富達永續發展評級之細節及排除標準詳如公開說明書。 (2)「永續減碳相關概念之有價證券」,係指符合(1)之規定且該有價證券之公司、企業或發行人從事下列業務或符合下列條件者:i.發展或從事於有助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及全球減碳目的相關新科技技術和解決方案之設計、製造、產品銷售、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電動汽車、綠色氫氣、自動駕駛汽車、共乘相關服務、可再生能源、智慧電網、工業自動化、農業效能、雲端計算、蜂巢式網路、建築效能解決方案(包括絕緣材料、LED 照明和智能建築系統等)、資源回收、替代肉品、替代乳品、e健康、e工作和e學習等,以及未來因科技創新有助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及全球減碳目的之相關產業。ii.碳足跡較低或改善碳排放的公司、企業或發行人,包含於降低碳排放強度有良好表現和管理,或降低石化燃料消耗積極投入改善承諾等之公司、企業或發行人。
銷售機構 鉅亨投顧,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安泰商業銀行,星展(台灣)商業銀行,玉山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聯邦商業銀行,臺灣新光商業銀行,遠東國際商業銀行,陽信商業銀行,高雄銀行,元大(原: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永豐金(原: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附註: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註7: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