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 | 兆豐全球債券ETF策略收益組合基金A累積型(美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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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司 | 兆豐投信 | ||
成立日期 | 2023年10月4日 | 基金經理人 | 蔡維豪 |
基金規模 | 1.18億元(台幣) (2025/03/31) | 成立時規模 | 16,490千元(美元) |
基金類型 | 全球組合型債券型 | 保管銀行 | 臺灣土地銀行 |
單筆最低申購 | 1,000元 | 定時定額 | N/A |
計價幣別 | 美元 | ||
最高手續費(%) | 3.0000 | 買回手續費率(%) | 1.至經理公司辦理者免收。2.至買回代理機構辦理者每件新台幣50元。3.受益人持有本基金未滿七日(含第七日)者,應支付其買回價金之萬分之一(0.01%)為短線交易買回費用。 |
最高管理年費(%) | 0.9500 | 最高保管費(%) | 0.1400 |
主要投資區域 | 全球 | 風險報酬等級![]() |
RR3 |
投資區域 | 全球 | 基金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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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統編 | 93150643C | 配息頻率 | |
備註 | 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 ||
文件下載 |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簡式公開說明書 / 短線交易規定 / 基金月報 | ||
投資標的 | 本基金投資於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在國內募集發行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含指數股票型基金(Exchanged Traded Funds、ETF)、反向型ETF、商品ETF及槓桿型ETF)、國內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募集之封閉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以下簡稱本國子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境外基金、於外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美國店頭市場(NASDAQ)、英國另類投資市場(AIM)、日本店頭市場(JASDAQ)、韓國店頭市場(KOSDAQ)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店頭市場交易之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及追蹤、模擬或複製標的指數表現之指數股票型基金(含反向型ETF、商品ETF及槓桿型ETF)(以下簡稱外國子基金)且不得投資於其他組合型基金及私募基金。 | ||
銷售機構 | 中租投顧,鉅亨投顧,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將來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板信商業銀行,瑞興(原:大台北/稻江)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臺灣土地銀行,高雄銀行,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好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南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
附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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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
註2: |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
註3: |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
註4: |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
註5: |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
註6: |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
註7: |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