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 |
(0546)兆豐新興市場短期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USD)(累積)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基金公司 | 兆豐投信 |
成立日期 |
2021年1月20日 |
基金經理人 |
巫怡臻 |
基金規模 |
1.21億元(台幣) (2025/05/31) |
成立時規模 |
27,840千元(美元) |
基金類型 |
債券型非投資等級債券型 |
保管銀行 |
台中商業銀行 |
單筆最低申購 |
1,000元 |
定時定額 |
N/A |
計價幣別 |
美元 |
最高手續費(%) |
3.0000 |
買回手續費率(%) |
1.至經理公司辦理者免收。2.至買回代理機構辦理者每件新台幣50元。3.受益人持有本基金未滿七日(含第七日)者,應支付其買回價金之萬分之一(0.01%)為短線交易買回費用 |
最高管理年費(%) |
1.7000 |
最高保管費(%) |
0.2600 |
主要投資區域 |
新興市場 |
風險報酬等級 |
RR4 |
投資區域 |
全球 |
基金評等 |
     |
基金統編 |
88119427E |
配息頻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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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
文件下載 |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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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線交易規定
/ 基金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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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標的 |
(一)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為:中華民國境內之政府公債、公司債(含次順位公司債、無擔保公司債、轉換公司債、交換公司債、承銷中之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公開招募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募集之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經金管會核准於我國境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以及債券型基金(含固定收益型基金)、貨幣市場型基金受益憑證(含ETF(Exchange Traded Fund)、反向型ETF及槓桿型ETF)。(二)本基金投資之外國有價證券為:1.由外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含政府公債、公司債(含次順位公司債、無擔保公司債、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交換公司債、承銷中之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之債券及本國企業赴海外發行之公司債。2.於外國證券交易所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外國店頭市場交易之封閉式固定收益型、債券型及貨幣市場型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及追蹤、模擬或複製債券指數表現之ETF(含反向型ETF及槓桿型ETF)。3.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之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之固定收益型、貨幣市場型或債券型基金受益憑證。4.本基金投資之債券,不包括以國內有價證券、本國上市、上櫃公司於海外發行之有價證券、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海外發行之基金受益憑證、未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境外基金為連結標的之連動型或結構型債券。5.本基金投資之外國有價證券應符合金管會之限制或禁止規定,如有相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訂者,從其規定。6.本基金可投資之國家或地區詳如公開說明書。(三)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屆滿三個月(含)後,整體資產組合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一年以上(含),三年(含)以下。且自成立日起六個月(含)後:1.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2.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債券之總金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3.投資於非投資等級債券之總金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 |
銷售機構 |
中租投顧,鉅亨投顧,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將來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商業銀行,臺中商業銀行,臺灣土地銀行,高雄銀行,中國信託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元大(原: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好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永豐金(原: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金(原:一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南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