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 | 野村日本東證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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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司 | 野村投信 | ||
成立日期 | 2025年9月8日 | 基金經理人 | 張怡琳 |
基金規模 | N/A | 成立時規模 | |
基金類型 | 跨國投資指數型 | 保管銀行 | 中國信託銀行 |
單筆最低申購 | N/A元 | 定時定額 | N/A |
計價幣別 | 台幣 | ||
最高手續費(%) | 2.0000 | 買回手續費率(%) | |
最高管理年費(%) | 0.3000 | 最高保管費(%) | 0.0700 |
主要投資區域 | 日本 | 風險報酬等級![]() |
RR4 |
投資區域 | 日本 | 基金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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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統編 | 00608902 | 配息頻率 | |
備註 | 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 ||
文件下載 |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簡式公開說明書 / 短線交易規定 / 基金月報 | ||
投資標的 | (一) 經理公司於本基金扣除各項必要費用之後,將本基金資產投資於東京證券交易所掛牌之標的基金(日文名稱為「NEXT FUNDS TOPIX連動型上場投信」,中文名稱為「NEXT FUNDS東證股價指數交易所交易基金」),標的基金以追蹤「東證股價總報酬指數(TOPIX Total Return Index)」為目標,本基金將藉由投資標的基金儘可能達到標的指數表現。為達成前述操作目標,本基金自上市日起,投資於標的基金應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九十(含)以上,另為本基金之資金調度需要及貼近標的基金追蹤之標的指數,本基金將投資於下列有價證券及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以使本基金投資有價證券(含標的基金)加計指數期貨之整體曝險,能貼近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百:(1)標的基金以外之受益憑證,以中華民國或日本證券交易市場交易並以東證股價指數為標的指數之指數股票型基金為限,且投資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十。(2)日本證券交易所交易並符合金管會許可之證券相關商品,包括期貨、選擇權及期貨選擇權。(3)未來如經金管會許可之證券相關商品。(二) 標的基金所追蹤之標的指數為日本交易所市場創新與研究公司(JPX Market Innovation & Research, Inc.)編製的「東證股價總報酬指數(TOPIX Total Return Index)」,本指數非屬客製化指數與Smart Beta指數。 | ||
銷售機構 |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信託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玉山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附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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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
註2: |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
註3: |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
註4: |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
註5: |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
註6: |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
註7: |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