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 (PS001809)大華銀韓國KOSPI 50 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基金公司大華銀投信
成立日期 N/A 基金經理人 郭修誠
基金規模 N/A 成立時規模
基金類型 跨國投資指數型 保管銀行 元大商業銀行
單筆最低申購 N/A元 定時定額 N/A
計價幣別 台幣
最高手續費(%) 2.0000 買回手續費率(%)
最高管理年費(%) 0.3000 最高保管費(%) 0.1400
主要投資區域 韓國 風險報酬等級
投資區域 韓國 基金評等
基金統編 00719554 配息頻率 半年配
備註 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文件下載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簡式公開說明書 / 短線交易規定 / 基金月報
投資標的 (一)本基金投資中華民國境內之上市或上櫃公司股票、存託憑證、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在國內募集發行之股票型基金及貨幣市場型基金、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 (含槓桿及反向指數股票型基金)、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受益憑證、認購(售)權證、認股權憑證、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進行指數股票型基金之申購買回及貨幣市場工具。(二)本基金投資於外國之有價證券為: 外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及經金管會核准之店頭市場交易之上市及上櫃股票(含承銷股票及特別股)、存託憑證、認購(售)權證、認股權憑證、封閉式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及追蹤、模擬或複製標的指數表現之指數股票型基金(含槓桿及反向指數股票型基金)、進行指數股票型基金之申購買回及貨幣市場工具。(三)經理公司係採指數化策略追蹤標的指數績效表現,於扣除各項必要費用後,儘可能達到追蹤標的指數(即 KOSPI 50 指數)之績效表現,並兼顧控制追蹤誤差值為投資管理目標。為達成前述操作目標,本基金自上市日起追蹤標的指數,投資於標的指數成分股之總金額應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九十(含)以上。另為貼近本基金之追蹤目標及資金調度需要,本基金得進行證券相關商品交易及投資其他有價證券以使本基金投資組合整體曝險盡可能貼近本基金淨資產規模之百分之一百。(四)如因發生申購失敗或買回失敗,或有信託契約第二十條第三項所訂之情事,導致投資於標的指數成分股的比重,不符前述第(三)款投資比例之限制時,應於事實發生之次日起三個營業日內調整符合至該比例。
銷售機構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信託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附註: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註7: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註8: 為因應「信託業建立非專業投資人商品適合度規章應遵循事項」所定客戶風險承受等級應劃分為低中高三個等級,本公司爰將風險報酬等級為 RR5 之基金商品調升為 RR6,僅高風險承受度之客戶始得購買;若為空值則表示本公司未上架標的或已為未核備基金,故不提供基金風險屬性。